通讯条目的登记

在个人通讯簿或共享通讯簿中注册地址。

操作步骤:
  1. 点击页眉处的应用图标

  2. 点击[通讯录]。

  3. 在"通讯簿"屏幕上,选择要在何处注册地址的书籍。 截图:通讯录页面中用红色线框圈出登记地址的操作链接

  4. 点击[登记地址]。

  5. 在“通讯条目的登记”页面中,设置必要的项目。

  6. 确认设置内容,点击[登记]。

“通讯条目的登记”页面中的项目

通讯录的项目如下:但是,根据系统管理员的设置,有些项目可能会隐藏。

  • 个人名称
  • 个人名称(拼音):
    在“个人名称(拼音)”栏为空栏的状态下输入个人名称后,将自动输入拼写。但当“个人名称”中输入了片假名、数字或全角英文时,此项不会自动填入。
  • 会社名  
  • 公司名称(拼音)
  • 部门名称
  • 显示名称:
    此项为必填项。请务必输入。
  • 邮政编码
  • 住所
  • 路线:
    按下[搜索路线…]按钮后,获取所搜索的路线或运费信息。仅支持搜索日本的路线。
  • 公司电话号码
  • 公司传真号码
  • URL
  • 职位名称
  • 个人电话号码
  • E-mail
  • 图片
  • 备注
  • 由系统管理员创建的自定义项目

重复利用并登记通讯条目

重用该地址以注册地址。
您可以重复使用个人通讯簿和共享通讯簿中的地址。

操作步骤:
  1. 点击页眉处的应用图标

  2. 点击[通讯录]。

  3. 在"通讯簿"屏幕上,选择要在何处注册地址的书籍。

  4. 单击要重复使用的地址的显示名称。 带有红色边框的图像,用于重复使用地址

  5. 在"地址详细信息"屏幕上,单击"重复使用"。 带有红色边框的映像,具有可重复使用的操作链接

  6. 在"创建地址"屏幕上,根据需要更改项目。

  7. 确认设置内容,点击[登记]。